河南音乐广播(FM88.1)广告刊例2018年1月1日起执行,备注说明:1、单点播出加收10%,30秒按照3个10秒费用收费;2、所有段位及广告形式,不能超过30秒,超过30秒(含30秒)加收20%;3、指定播出收费标准:首条或尾条加收20%,正二正三或倒二倒三加收15%;4、广告周期最短为7天,少于七天或跳播加收20%,如遇满档加收刊例价的30%;5、30秒以内音频制作费按500元/条收取,超过30秒1分钟以内按1000元/条收;6、如遇2个及以上加收形式同时执行,加收累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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