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郑州都市广播汽车调频(FM91.2)广告刊例,2017年3月1日起执行,刊例说明:1、单点播出加收 10%,30 秒按照 3 个 10 秒费用收费;2、所有段位及广告形式,不能超过 30 秒,超过 30 秒(含 30 秒)加收 20%;3、指定播出收费标准:首条或尾条加收 20%,正二正三或倒二倒三加收 15%;4、广告周期最短为 7 天,少于七天或跳播加收 20%、如遇满档加收刊例价的30%;6、30 秒以内音频制作费按 500 元/条收取,超过 30 秒 1 分钟以内按 1000 元/条收取;7、如遇2个及以上加收形式同时执行,加收累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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